警方表示,該男子已被以傷害致死罪移交檢方
  羊城晚報訊 記者鄭誠報道:24歲的小可(化名)去年談了一個大自己十來歲的男朋友,但是在交往過程中二人矛盾重重,小可提出分手,但對方不肯並各種糾纏。9月7日,小可下班回家的途中被男子駕車撞倒,經過半個月的搶救小可傷重不治。10月16日,小可的母親張女士介紹,因為欠醫院四萬多元醫葯費,醫院不肯開具死亡證明,女兒的屍體一直未能火化。
  小可是湖南人,今年24歲,此前在南海黃岐一家沐足店上班。去年,認識了同為湖南人的蔡某彬,很快,二人就確立了戀愛關係。但是時間久了,小可發現,蔡某彬這個人的人品有問題。“會經常打罵小可,脾氣很差,而且無所事事,整天游手好閑。所以小可說她不想和蔡某彬在一起,要分手”。雖然提出過多次,但是每次蔡某彬都會威脅她,稱敢分手的話就去找她父母的麻煩。
  今年5月底的一天,張女士凌晨3時左右接到女兒的電話,電話那頭,女兒不住地哭,說“又被蔡打了”。掛了電話後,張女士立即和兒子打車到黃岐,把女兒接了回來,並讓女兒回湖南暫避風頭。
  以為事情就此了結,誰知第二天蔡某彬找到張女士家,讓她把小可交出來。“我們也不想和他搞翻臉,就說小可不在家。但是他說,如果六點前不把人交出來就叫人來,逼都要把人逼出來。”無奈之下,張女士報了警。民警來後,把雙方都帶到了派出所進行調解,並對蔡某彬進行了口頭警告。
  小可於是回到了佛山,繼續在那家沐足店上班。
  9月7日,小可下班後和同事一起回家,此時,蔡某彬早已開著一輛車在沐足店附近守著。見小可出來後,蔡某彬從後面將小可撞倒。見小可被撞後昏迷不醒,蔡某彬又駕車將其送到了黃岐醫院,並投案自首。經過近半個月的搶救,9月20日,小可終因傷重不治離世。
  張女士說,事發到現在,女兒的屍體在殯儀館放了近一個月了,一直未能火化,原因就是欠了醫院四萬多元的醫葯費,醫院不給開具死亡證明。
  10月16日,記者聯繫到黃岐醫院,該院一位相關負責人表示,小可的死亡證明早已給她開具,“當時人一去世我們就給她開了,只是家屬一直沒拿走。”他表示,其家屬確實到現在都沒結賬,但是因為對方沒錢,院方也沒有辦法。記者隨後從警方處瞭解到,上個月確實發生了一起這樣的案子,目前該男子已被移交檢方,罪名是傷害致死。編輯:實習編輯  (原標題:女子提分手被男友開車撞死 男子已被移交檢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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